中新網1月15日電 《澳門日報》15日刊載社論《治污軍令狀慎防資料造假》,文章指,日前,三十一個省市自治區與中央部委簽署“治污”軍令狀,它賦予了各地方政府防治大氣污染濃重的責任感,是個良好的開端。但為了不把“軍令狀”當兒戲,還要堅決落實問責制,更需嚴禁在環境資料上造假,各地簽下的“治霾責任書”,按“軍令狀”的條款執行,該怎麼處罰就怎麼處罰,絕對不能手軟。
  文章摘編如下:
  國家環保部日前與全國三十一個省、區、市簽署了《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明確了各地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重點工作任務。責任書在百姓的眼裡可以被看作是“軍令狀”。國家將空氣污染治理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這一轉變值得肯定。
  自去年年底踏入冬天以來,霧霾註定是沉重的回憶。不僅全國霧霾天數創下紀錄,各地的大氣污染指數也頻頻爆表,加上各種調查紛紛出籠,“十面霾伏”、PM2.5成為民間的熱門話題,治理大氣污染已不僅僅是環境問題、健康問題,演變為現今最牽動人心的公共政策議題之一。此時,環境部推出《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自在情理之中。
  為了確保這項計劃的執行效果,環保部要求三十一省、區、市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責任書核心內容包括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內的十個省及重慶市重點考核PM2.5年均濃度實現下降,其中,北京、天津、河北確定了下降兩成半的目標。山西、山東、上海、江蘇、浙江確定了下降兩成的目標,廣東、重慶確定了下降一成半的目標,內蒙古確定了下降一成的目標。同時,國務院將頒佈考核辦法,對未通過考核的地區,環保部將會同組織部門、監察部門通報批評,並約談有關負責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見。
  這一行動防治計劃要求三十一省、區、市簽下責任書,賦予了防治大氣污染濃重的責任感,是個良好的開端。畢竟,沒有責任就沒有動力,簽下責任書就是一種保證、一種承諾。接下來,各地將如何努力,把承諾付諸實踐,是無法繞開的話題。責任書設置了一個目標,一個各地需要努力與前進的方向,為不甚明瞭的防治工作,提供了一個清晰可見的標準。
  霧霾天氣常態化,各地民眾深受其害,空氣質量改善勢在必行,去年年中公佈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讓人們看到政府部門的積極作為。此次責任書的簽訂,無疑是治污行動的又一大動作,而且,相對而言,它更給人以“切實有效”的想象。深諳公共治理邏輯的人們應該清楚,大凡公共政策,若要實現預定目標,必須明確責任歸屬。責任書呈現的細化要求,以及問責方面的具體規定等,有的放矢,切合國情的需要。
  然而,我國幅員遼闊,不同地區溫度、濕度、大氣壓力、顆粒物特征等存在較大差距,受此影響,PM2.5濃度也存在著極大的差異。同時,全國各地PM2.5監測儀器的採樣基準、採購、安裝、調試、數據採集等相應標準並沒有統一,這些也給數據造假埋下伏筆。
  環境數據造假是近年來官場的潛規則,在現有的管理體制下,環保部門往往無可奈何。在過往的“軍令狀”實踐中,亦有過不少教訓。譬如保障房建設,一些地方“軍令狀”是簽了,實際卻做不到要求,於是就出現充數現象,個別地方將工廠宿舍也納入“保障房”,有的地方乾脆直接“灌水”,五花八門的假數據、假數據充斥。在是次“防治大氣污染”的“軍令狀”頒佈之後,更要警惕 PM2.5成為地方政府新的資料造假“重災區”。
  因為在國家動真格、PM2.5與官員的位子、權力掛鉤之後,環境資料造假更會成為某些官員尋找的快捷方式。少數基層幹部可能會把PM2.5的監測與治理看作是一個政績工程,因為PM2.5的好壞直接關係著他們的官帽子,數據造假則是他們的拿手好戲,官位又是他們造假的最大動力。
  一言以蔽之,只有堅決落實問責制,不把“軍令狀”當作兒戲、不把約談當笑話,更不能在環境資料上造假,各地簽下的 “治霾責任書”,按“軍令狀”的條款執行,該怎麼處罰就怎麼處罰,絕對不能手軟。  (原標題:澳門日報:治污”軍令狀“慎防資料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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