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器官移植體系改革是中國醫療衛生事業改革的重要部分,是向中國百姓、向世界作出的一個承諾。”國家衛生計生委人體器官移植臨床技術應用管理委員會主任黃潔夫2日在杭州召開的中國器官移植大會上宣讀了“杭州決議”。
  這一決議旨在推動和完善器官捐獻和移植體系。決議要求,全體器官移植醫務工作者嚴格遵守《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框架下頒佈的政策和措施;要求所有的器官移植醫院必須確保符合醫學倫理的器官來源、遵循公民逝世後自願器官捐獻的中國三類標準流程。
  決議同時提出,要建立完善器官獲取組織和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隊伍,嚴格使用計算機系統實施器官分配,確保公開、公正、透明的器官獲取、分配與合情、合理、合法的人道主義救助。
  黃潔夫在會上表示,公民逝世後自願器官捐獻工作自2013年2月在全國推開,標志著中國器官移植事業已進入一個以公民自願捐獻器官為主要器官來源的發展新階段,死囚器官捐獻有望被公民自願器官捐獻取代。
  黃潔夫還表示,根據杭州決議,中國將在2014年對器官移植醫院進行檢查,未遵守決議內容的醫院、醫生將被取消開展器官移植手術的資格。據瞭解,自2007年《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頒佈以來,衛生部對全國600多家開展器官移植的醫院進行了重新審核,目前,有169家能夠繼續開展器官移植工作。  (原標題:死囚捐器官有望被公民自願捐獻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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